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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交叉研究院关于成立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教育部、江苏省、南京市、学校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突发疫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成立前沿交叉研究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窦道龙

副组长:盛 馨

成 员:李盛本 吴玉峰 刘守阳 王乾斌 陈 欢 庞 鑫

工作组各相关负责人须及时、有效传达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防控政策宣传、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提供疫情防控所需物资保障、指导学院师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按处置流程做好应急处理。

前沿交叉研究院

2021年7月22日

附件:

发烧人员应急处置流程

1.发现自感不适或体温异常

在校内任何场所,一旦自感不适或检测发现师生体温≥37.3℃,应由所在场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学院临时留观点(第三实验楼410室),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并在旁陪护安抚,同时报告学院办公室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总值班室、相关管理部门,并告知发烧人员家属(家长)。在没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关现场人员不得离校。

2.临时留观点的处置

在临时留观点,联系校医院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简单询问,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立即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如果体温<37 .3℃,在咨询校医院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继续观察、返回恢复正常学习生活或外出就医。

3.转运与诊治

应通过120救护车、自驾车等形式,转运发烧人员至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学院有关工作人员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后(二级防护,佩戴N95口罩、手套和工作服),可随行赴医疗机构予以协助,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4.就医和返校

定点医疗机构经诊断确诊新冠的,应第一时间上报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总值班室。

排除新冠的,须凭借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严禁带病返校。学院要及时将排除信息通知与其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提醒其仍需做好个人防护和观察。

5.善后处理

联系专业人员,对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驻留场所彻底消毒。及时评估、掌握不同人员可能出现的心理状态,开展心理疏导。认真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前沿院发〔2021〕10号-前沿交叉研究院关于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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