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为在全院研究生中激励优秀、鼓励创新,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21〕175号)文件精神,现我院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奖、名人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参考文件
本次评奖评优按照以下文件执行:《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21〕175号)、《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发〔2018〕457号)、《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发〔2014〕234号文件)。
二、评选奖项及参评对象
本次评选奖项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学金(包括金善宝奖学金、陈裕光奖学金)。
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参评对象、奖励金额及奖励人数见下表:
序号 |
奖项名称 |
奖励对象 |
奖励金额 |
奖励人数 |
1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学制内表现优异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博士生3万元/人,硕士生2万元/人 |
博士生2人,硕士生1人 |
2 |
金善宝奖学金 |
二年级及以上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
5000元/人 |
1人 |
3 |
陈裕光奖学金 |
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
5000元/人 |
1人 |
三、参评条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参见通知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前沿交叉研究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成绩按照该准则评选后排名必须在本年级前1/2,并在获奖后面向学生分享相关经验。
2、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
参见通知附件2《南京农业大学前沿交叉研究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评选指南》。
四、时间安排
1、11月1日12:00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相应材料,同时递交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至滨江校区10号楼A505。(国奖及企业名人奖学金需附不少于1000字的个人事迹)
2、11月11日前,学院将对各项奖项组织审核、答辩,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
1、各类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其他各类研究生奖项目可以兼得;
2、研究生申报奖助学金使用的所有学术成果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已经用于申请其他校级及以上奖助项目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3、所有申报者的学术成果必须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4、所有申报者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学校相关学术道德规定和学术诚信规范,一旦发现获奖者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行为,除追回已获得的奖助学金外,取消本人下一学年所有研究生评奖评优资格,导师在学术成果中署名通讯作者的,还将追究导师责任,并扣减本人所在学院下一学年各类研究生奖助项目名额;
5、申报者必须仔细阅读各类申报表格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
反映电话:王老师(电话:025-84395651)
前沿交叉研究院
2024年10月30日